关于2021届机关事业单位实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3-01-31 16:13 浏览:130

永宁县2021届机关事业单位实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67号)文件及《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国资委 团市委 市工商联关于开展银川市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的通知》(银人社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宁县实际,现将2021届机关事业单位实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办理相关事项告知大家。

一、补贴范围

参加2021年度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高校毕业生及就业见习人员。

二、补贴要求及标准

1、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实习生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实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2、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见习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三、申领补贴所需材料

1、申请表(提交材料现场填报);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复印件;

3、实习、见习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在岗期间银行工资流水;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四、报送材料地址

永宁县宁丰街与永康路交叉路口(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中心507办公室)

五、补贴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

 

望符合条件的2021届实习、见习人员按规定时限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各项材料。

联系人:刘甜

联系电话:0951-8019678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